“老狼”王阳:和初恋相恋18年,36岁娶中学校友,45岁才做爸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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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在北京八中读书时,老狼就认识了潘茜。

那时,这个大男孩还叫王阳。

老狼知道,这姑娘虽然比自己小一届,但在校园内已经是文艺骨干了。

而他自己也不差,母亲作为广播交响乐团的团长,

从小自己就生长在一种被音乐环绕的氛围中。

只不过父亲作为航天工程师,似乎更希望儿子能够学一些实用的东西。

但青春激荡,别样的情愫已经在老狼的内心深处一点点燃烧。

他很快发现,平日里围绕在潘茜周围的男生有很多。

漂亮且出众的女生,在校园里永远不缺乏追求者。

何况处于青春期的他们,任何一点细微的波动,都能让彼此间的心理荡漾多时。

同学看出了老狼的心思,怂恿他去追。

可他生性腼腆,最初并不敢向潘茜表露情愫。

老狼当时唯一在做的,就是在课余时间里背上吉他去练歌。

一个爱好文艺的姑娘,自己若是练好了歌曲,总归是会引起她的注意吧。

就这样,学校的活跃分子都知道,他也成了追求潘茜众多男生里的一员。

不同的是,老狼没有直面进攻,而是一种采取用音乐“迂回包抄”的模式。

披星戴月地苦练吉他,当时他最喜欢的是齐秦演唱的那首《狼》。

之后,校园里要举行艺术节,老狼似乎下定了决心。

他挎着吉他上台了,一边弹唱一边在人头攒动中寻找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。

可惜像过筛子一般搜寻之后,老狼未能看到潘茜。

他原本平静的心开始波动,犹如平静的湖水遇到大风。

演出还在进行着,老狼勉强支撑着唱完最后的一段。

心目中已经没有了舞台和观众,他甚至都忘记了向观众敬礼,就匆匆跑下去了。

谁知刚回到后台,居然发现潘茜正在那里。

老狼都忘记了,潘茜作为学校的文艺骨干,也是有可能要登台表演的。

那一刻,对方姑娘脸上明朗的笑容,犹如耀眼的光芒在老狼的周身摇曳。

他一下子仿佛变成了傻小子,之前在心底演练了无数遍的词句,此刻都不知所踪了。

但心爱的人就站在面前,他也得说些什么。

“我叫王阳,咱们能交个朋友吗?”

这话说出口,老狼已经来不及去思索接下来她会如何回应了。

“我知道你。”

潘茜的这番话,一瞬间让老狼觉得,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份好感,得到了真切的回应。

幸福的感觉,慢慢溢了出来。

相比于潘茜,老狼是一个性格散漫的人。

他用一种随遇而安的态度面对学习,而潘茜的内心深处则有着强烈的目标。

性格上虽然存在差异,却恰好形成了某种互补。

因为有音乐和文艺这个连接点,两个人彼此间学会了相互欣赏。

相处中,潘茜教会了老狼如何去面对和坚持理想。

同样,老狼也带着潘茜,慢慢学会了如何去调节和放松自己。

校园里的一片小树林,成了他们经常光顾的场所。

在两个人经常聊天的大树下,后来出现了四个字:爱到永远。

青春的激荡虽然千篇一律甚至俗气,但长相厮守却成了老狼和潘茜的独有。

高中毕业后,老狼先行一步离开校园,去往了京城西北角的北京联合大学。

接下来的几年时间,每到周末的闲暇时刻,

从海淀开往朝阳的公交车上,总会出现一个背着吉他的年轻人。

由于距离远,从老狼的学校到潘茜的学校,中间要倒换三趟公交车。

于是,京城的西北角和东南角,成了彼此间遥相呼应的恋爱对角线。

只不过很多时候,当老狼站在潘茜的宿舍楼下时,

潘茜通常也正好走到了老狼大学的门口。

于是到后来,老狼去找潘茜的次数就变得更多。

皆因潘茜的学校里,有一片巨大且漂亮的草坪,那里成了两个人唱歌的静谧之地。

通常是老狼弹唱,潘茜坐在草地上静静地听着。

他唱得最多的,还是齐秦的那首《狼》。

这首歌,是他和潘茜之间最好的见证。

可老狼全然忘记了,次数多了,纵然是他唱得不腻,潘茜都听腻了。

终于有一天,潘茜满脸无奈地说道:“你干脆就叫老狼算了。”

此时的他还未曾想到,老狼这个名字,几年后将会响彻全国。

那是摇滚音乐的纪年,除了在校园里唱,

他还参加过各种地下摇滚音乐会。

无论是崔健还是唐朝乐队,老狼都曾和他们同台献艺。

爱情、音乐还有文艺,这之间都是相通的。

除了和潘茜恋情的美好,在大学校园里老狼也结识了众多志同道合的人。

他的同班同学里,就有后来成为了作家的石康。

至于和高晓松的每次聚会,多数时候也会拉着潘茜一起到场。

多年以后,高晓松再次回想起来,

第一次和老狼见面,身边的姑娘就是潘茜。

一转眼二十多年过去,那个姑娘还是她。

他们在一起唱歌和读马尔克斯,对青春和理想有一种久违的恣意。

很快,编剧唐大年在安定门外的家,就成了他们这帮人的“秘密基地”。

聊的话题不固定,真可谓海阔天空。

老狼经常自嘲,有时候根本听不懂,像听天书一样。

但正是这种氛围,慢慢框定了老狼未来的人生之路。

相比之下,大学毕业后的潘茜,人生之路还是一如既往地清晰。

彼时的老狼已经大学毕业,在中关村的一家公司里做电脑工程师。

潘茜则拿到了斯坦福大学的前额奖学金,那是1992年,正值出国的最高潮。

心爱的人要远赴大洋彼岸,纵然有万般不舍,但老狼也很清楚,不能耽误女友的前程。

虽然做着工程师的工作,可老狼的内心想的还是唱歌。

他也试着组建了一个乐队,名字叫青铜器。

分别的那天终于来了,犹如十八里相送,老狼背着吉他在机场和潘茜告别。

他依旧是那样的青涩和害羞。

但这一天,老狼拨响了吉他,在人来人往的大厅里唱起了《别哭,我最爱的人》。

听着歌,潘茜泪如雨下。

她告诉老狼,即使两个人的性格不一样,但只要有爱,还会有相逢的那一天。

告别了自己心爱的人,打电话就成了平日里他们之间最主要的交流方式。

而身为技术员的老狼,对于这份工作,也愈发觉得不合适。

有一天,他在电话里告诉潘茜,自己想去唱歌。

哪怕将来唱不出名堂,哪怕将来一无所有,还是想去唱歌。

潘茜告诉他,一生很短,做自己想做的事情,按照自己希望的样子生活很重要。

就这样,几乎没怎么上班的老狼,正式辞职背起了吉他。

事实证明,不忘初心地活着是正确的。

《同桌的你》和《睡在我上铺的兄弟》接连唱响。

深深的共鸣感,让这两首歌成了1994年度大学生心目中当之无愧的毕业歌。

而老狼,这个26岁依旧腼腆的大男孩,则成了当年校园民谣歌手中的教父。

1995年春节,两个人的越洋电话里,老狼特意提醒潘茜,一定要记得看春节联欢晚会。

那首《同桌的你》,在除夕的夜晚,流淌进了千家万户。

新年来临之际,他接到了潘茜的电话。

一句“我好想你”,直接刺痛了老狼的内心。

他不顾一切地买了飞往美国的机票,两千多美元的盘缠,还是他向朋友们借的。

相比于老狼的不顾一切,潘茜是按部就班的人。

她的学业已经高得只能让男友仰望,而且还在硅谷找到了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。

相比之下,老狼凭借几首大火的歌曲,也有一个充满光明的未来。

可惜正如他自己所说,潘茜永远懂得如何给自己锦上添花,

而自己在光鲜和激荡面前,却永远想着如何退却。

就在外界都认为,老狼的歌唱会更上一层楼的时候,

他却主动选择逃离了热闹光鲜的舞台。

老狼想去西藏以及其他更多的远方,而且这种梦想在他中学时代就已经萌生。

在雪域高原,他给万里之遥的潘茜打电话。

眼前的美好未能两个人共享,老狼的心中充满了遗憾。

但彼时两个人,关于未来的选择产生了不小的分歧。

当初,他选择辞职唱歌,是女友给的鼓励。

如今,老狼希望潘茜能够和自己一起走在远行的路上,但她却没有答应。

于是,面对蓝天和雪山,老狼犹如钻进了牛角尖。

他认为,女友是放不下国外优越的条件,所以才不想为了他而回国。

因此那段时间里的电话,往往是不欢而散。

甚至于到后来,老狼干脆把手机关掉了。

十多天过去后,当他再次给潘茜打电话,却发现对方竟然也“失联”了。

这下子老狼的内心才感到了失落,他再顾不上美景,而且急匆匆地赶回了北京。

原本高晓松说好要去机场接他的,不过走出机场的那一刻,他看到的是另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
就像当年在学校的后台看到潘茜一样,刹那间幸福的味道差点让老狼眩晕。

为了爱情,潘茜最终选择了回国。

但两个人之间,无论是性格还是面对未来的态度,客观的差异还是存在的。

而且,这种差异很快就剧烈地爆发了。

刚回来没几天,俩人就为一个灯罩而大吵了起来。

潘茜没回来之前,老狼房间里的一盏台灯,灯罩是明黄色。

他觉得这个颜色很温暖也很温馨。

可当潘茜住进来后,一看到灯罩,就非常强烈地想去掉。

在潘茜的观念里,这个颜色就是生硬的广告色彩,放在屋子里非常地不协调。

要不要把灯罩拿掉,让两个久别重逢的恋人爆发了战争。

所幸老狼是会退却的,灯罩最终被换掉了。

直到后来他才感到了后怕,若是他继续坚持,

一个灯罩,就把他们多年来的感情彻底毁掉了。

2000年,老狼正式向潘茜求婚,但当时潘茜并没有答应。

直到4年后,老狼又一次远赴非洲。

乘坐飞机的时候,一个活蹦乱跳的小男孩在他的面前突然死亡。

生死须臾间,他的内心升腾起异样的情愫。

过后给潘茜打电话,他只说了一句话:“我们结婚吧。”

整整18年,当年校园里青涩的恋人,已经成了中年。

2004年,两个人在当年秋天举行了婚礼。

彼此间依旧有着各自的人生坐标,但在岁月的磨洗中,两个人又都学会了妥协。

老狼之前有赖床的习惯,而当结婚后,无论再怎么想睡觉,

他还是会给上班的妻子准备早餐。

而感受到家庭幸福的潘茜,也会抽出时间,陪着老狼去过一过背包客的生活。

旅行之余,多年来养成的看书习惯,也一直在老狼的身上保留了下来。

在家里,他最喜欢逛城里的三联书店。

每当去外地,则是碰到什么书店就进什么门。

有一次在意大利的一个小城里,时差的缘故让他早早醒了过来。

满街胡乱地溜达,看到了一对老夫妇经营的小书店。

规模不大而且老人的英语也十分的蹩脚。

但他还是怀着很大的热情,买了一堆的明星片和纪念品。

有了网络和智能手机后,他还是钟情于纸质书。

但现在老眼昏花,晚上看纸质书的习惯,已经逐渐被划拉手机所替代。

有一段时间,东野圭吾的流行小说成了他的最爱。

2013年,45岁的老狼喜得贵子。

有了孩子,老狼买书的频率并未下降。

只是过去都是根据自己的喜好在买,

最近几年,他买得最多的则是儿童绘画以及各种故事书。

对于作家和文化人,他永远充满崇敬。

音乐人虽然感性,但在他的朋友群体中,坚持长期读书的人并不多。

在民谣圈里,只有张玮玮和李志,是朋友中间看书比较多的两个。

有时候,张玮玮还会向老狼推荐一些自己觉得不错的书。

如今的老狼已经54岁,当年的文艺青年,已经妥妥地变成了一个文艺中年。

在网上谈起他和他的歌,往往是一件暴露年龄的事。

而前段时间在浙江卫视跨年晚会中,许久未露面的老狼,也献唱了新的歌曲。

岁月流逝,如今已有新的一代,为当年他们这群背着吉他的人写史了。

有时候看到一些口述的采写,他虽然也感兴趣,但总觉得很多并不系统。

在老狼看来,他们当初的这帮人,很多事情都是交织在一起发生的。

不过写与不写,岁月依旧在缓慢地流逝。

还在2016年的时候,老狼的父亲就已经病逝。

紧接着他母亲的身体也开始变得不好。

在朋友张玮玮眼里,那段时间的老狼显得很憔悴。

他很清楚,这就是岁月和生活,每个人都得去经历。

而唯一不变的,则是他当年的白衬衫,以及谈起吉他时的嗓音。

文|二十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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